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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 事 林 群董 事 簡督憲獨立董事 郭憲壽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 林 群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董事 簡督憲英屬開曼群島商先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英屬開曼群島商先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經理人先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GenomeFrontier Therapeutics, Inc.董事德全藥品(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3)獨立董事 郭憲壽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民國112年06月29日股東常會,由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簡督憲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德全藥品(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金陽西路19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藥品研發、生產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