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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何弘能 獨立董事:錢宗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何弘能 (1)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機構體系:總顧問 (2)臺北醫學大學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主任 (3)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講座教授 (4)臺大醫學院婦產科:名譽教授 (5)樂迦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財團法人青杏醫學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7)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獨立董事 (8)財團法人臺大景福基金會:董事 (9)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董事 (10)財團法人臺灣安斯泰來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 (11)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董事 (12)財團法人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錢宗良 (1)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共同執行長 (2)臺灣大學醫學院:教授 (3)教育部精準健康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主持人 (4)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實驗動物中心:榮譽顧問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