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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決議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6/30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3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3元,合計配發新台幣13,500,000元 (4)最後過戶日:112/07/3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3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04 (7)除權(息)基準日:112/08/04 (8)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8/2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112/07/30逢假日,請提前至112年7月28日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 以民國112年7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