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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依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2/07/102.發生緣由: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規定一、被背書保證之(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11,99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四、被背書保證公司之資本(仟元):925,342五、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658六、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七、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八、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711,994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2.3十一、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8.73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5月3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關係企業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