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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7/1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7/14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 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函及110年3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1003350235號令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 函令規定之應募人資格為限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時,其暫定名單如下: 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林純如 董事長 吳文志 董事長之配偶 謝創智 總經理 王隨華 董事 林俊國 董事 范弘銓 董事 姚江臨 董事 鄧芳 董事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股 (五)得私募額度:30,000,000股 (六)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本公司112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 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二點之規定,未上市(櫃) 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3.74元為參考價格。 2.本公司洽鴻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私募普通股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3.綜上,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6元,並經獨立專家出具私募普通股價格 合理性意見書,且實際私募發行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應屬合理。 (七)資金用途、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 1.私募資金用途:為因應公司業務銷售所需之購料及充實營運資金。 2.資金運用進度:充實營運資金。 3.預計達成效益:預計增加公司銷售額及提升獲利。 (八)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因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之時 程較長,恐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 之方案,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九)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十)實際定價日:112/07/14 (十一)參考價格:3.74元 (十二)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6元 (十三)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普通股於 交付日起三年內,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 發行。(十四)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12年7月14日起至112年7月28日止。(十五)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2年7月28日,如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異動,擬授權董 事長調整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私募股數、計畫項 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等,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需訂定或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