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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8/0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泰和碩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71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前次已背書保證之額度展延,故不適用。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70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額度到期(2)日期:額度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33,71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1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76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08月0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事項背書保證展延案,泰和碩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07月27日正式取具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之核貸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