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1.事實發生日:112/11/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劉子猛先生(現任志成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獨立董事:任秀妍女士(現任碩彥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獨立董事:潘正芬女士(現任植根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3)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11/01~115/10/31,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