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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處分子公司台鋼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告處分子公司台鋼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相關資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台鋼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2/11/15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18,000仟股每單位價格:10.8085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94,554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久陽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營運整合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約49,000仟元,惟實際損益將視實際交割日期及會計師查核數為準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契約約定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 : 董事會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據鑑價公司出具股權之公平價值評價意見書及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10.81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交易數量:18,000仟股交易金額:194,554仟元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 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率:8.58%佔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17.10%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177,389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利於集團營運整合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1月15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1月15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新誠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林宏源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4696號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董事會授董事長全權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