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草湳坡小段69-6地號部分土地。2.事實發生日:112/12/19~112/12/1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土地面積為 90平方公尺(折合27.225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191,00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199,975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持有之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草湳坡小段69-6地號與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地號相鄰。為協議調整地形,本公司依法保留之法定空地面積後,其餘土地分割出售予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與本公司非為關係人,惟與欣興電子為關係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98/10/23;每坪58,302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3,612,703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契約條件。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周邊市場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地號相鄰協議調整地形。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12 年12 月19 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12 年12 月19 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證明申請程序」,分割空地為畸零地,需檢附合併使用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