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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2/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本公司60.411%表決權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4,62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母公司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72,50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8,1665.計息方式:年利率2.82%6.還款之:(1)條件:於借款期限內還清(2)日期:於借款期限內還清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2500萬元,連展投資控股(股)公司已於112年12月18日清償完畢,並於本次董事會提前解除,另於112年12月20日新增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