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2/1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10,97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1,097,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277,720股)3.因應措施: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10,97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1,097,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277,72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2318號函核准在案。前述減資案業奉高雄市政府112年12月21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25476501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貳、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面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587,100,000元,計58,71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7,539,6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例:(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58,71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7,539,600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87,100,000元。(2)本次減資新台幣410,97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1,097,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277,720股)用以彌補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3)減資比例:減資比率為70%。(4)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17,613,000股(含私募普通股2,261,880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176,130,000元。(5)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700股(即每仟股換發300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所有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6)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參、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作業時程:(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1月7日(因最後過戶日1月7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月5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月8日至113年1月12日。(3)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1月12日。(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13年1月15日。(5)本公司換發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均相同。肆、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1)已存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份,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開始換發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舊股票已過戶換發:股東應持全部舊股票及原留印鑑,駕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3)舊股票未過戶換發:凡買進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印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新股票手續。(4)辦理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郵寄申請辦理者,請依前述方式檢附相關文件並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伍、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