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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7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5,100,000元6.發行價格: 暫定為每股新台幣23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須依公開承銷時之新股承銷價而定, 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 方式,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5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3,145,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555,000股 予員工認購;其餘85%計3,14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 本公司112年6月1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 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 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須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授權董事長辦理訂定員工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