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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暨監察人解任
1.事實發生日:113/01/02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並取代監察人職務。(1)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彭運(昆鳥),前理律法律事務所特約顧問獨立董事:劉承愚,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獨立董事:林桂光,達盈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陸子鈞,詮識數位(股)公司執行長兼共同創辦人(2)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3/1/2~116/1/1,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權五賢監察人及徐水晶監察人,於113年1月2日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事並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後,同時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