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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辦理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
公告本公司辦理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及訂約時間)1.事實發生日:113/01/152.發生緣由:(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發行股數:普通股3,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50元溢價發行。(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1/21。(12)股款繳納期間:(A)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01/24~113/01/29。(B)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3/01/30~113/02/02。(13)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1/15。(14)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銀行重慶北路分行。(15)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城中分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2年12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3年01月11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120012664號函申報生效。(2) 停止過戶期間:113年01月17日~113年01月21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01月16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室(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51號7樓之1,電話02-22425511),辦理過戶手續。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