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網快訊
EMail:
密碼:
記住email
有 問 必 答
姓名:*
電話:
行動:*
信箱:*
股名:
轉入出:  轉入   轉出 
價位:
張價:
標題:*
內容:*
認證:*
首頁 » 新聞特區 » 未上市新聞  » 元月營收公告期限延至2/15
未上市新聞
元月營收公告期限延至2/15

上市櫃公司每月營收最後公告期限為次月10日,但今年2月10日適逢金龍年大年初一,接續還有春節假期。因應連假,上市櫃公司本次元月營收公告最後期限順延至2月15日。因應農曆年長假進入倒數,第一金投顧董事長陳奕光、台新投顧副總黃文清等建議,金龍年開紅盤為2月15日,投資人如欲抱股過年,建議選擇營收表現看俏的強勢股。臺灣證券交易所昨(24)日發出新聞稿提醒上市公司,2月遇農曆春節,各上市公司1月營運情形(含月營業收入、資金貸與、背書保證、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等資訊)公告申報期限順延至2月15日,各公司及早因應,如期辦理申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