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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13/01/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王玲美(2)董事:仲華國際(股)公司代表人葉志鴻(3)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欣芳(4)董事:昌祥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展宇(5)董事:吉帝藥品(股)公司代表人江政起(6)獨立董事:丁克華(7)獨立董事:馬海怡(8)獨立董事:黃蓓蓓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1/26~116/01/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