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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大陸投資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3/5/14至民國113/5/1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境外子公司「COMMON GLORY GLOBAL CORPORATION」投資「福建志盛投資有限公司」,向原股東取得20%股權。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不適用。交易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520萬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福建志盛投資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4,00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從事投資活動。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2023年度人民幣39,994千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2023年度人民幣(6)千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實施。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係參考委託鑑價機構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並請會計師就其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並由董事會決議。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公司業務發展。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5月14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05月14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本公司初次對大陸地區投資,尚在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不適用。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不適用。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不適用。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旭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6.會計師姓名:戴才詠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6738號38.其他敘明事項:匯率依113年5月14日台銀人民幣即期平均匯率4.474計算。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