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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13/06/1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聯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4,79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支應子公司生產線技改擴建案相關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4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4755.計息方式:本公司前一個月台幣借款利率加計信保費用率後取最高者。6.還款之:(1)條件:按月計息,本金到期一次清償。(2)日期:分別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113/02/26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案預計於113年6月底前全數清償完畢並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