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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新聞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113/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9/06(五)下午2時30分(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75之15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8月8日至113年9月6日(6)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二)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三)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四)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二、討論事項:(一)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二)初次申請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三)修訂「公司章程」案。(四)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五)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六)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七)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八)修訂「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九)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暨更名案。三、選舉事項:本公司增選獨立董事案。四、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6636-5566)(2)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持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達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期間為113年7月5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受理提名處所為本公司財會部(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75之15號)。有意提名之股東務必請於113年7月15日17時前提出﹝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3)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4)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