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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7/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上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承強先生上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魏茂發先生李正雄先生魏嘉宏先生(2)獨立董事張豐淦先生陳緒倫小姐陶韻智先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擔任董事(含法人及代表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本案照案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許承強董事魏茂發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許承強董事上奇電腦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奇率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魏茂發董事上奇電腦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奇率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奇電腦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江場西路160號201-19室奇率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831號12樓G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上奇電腦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倉儲,批發及國際貿易業務奇率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倉儲,批發及國際貿易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