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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事實發生日:113/07/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9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普通股6,000,000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 (6)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 計600,000股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 計5,400,000股內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 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 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 處理之。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