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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事實發生日:113/08/082.發生緣由:(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大業街18號4樓後段廠區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107號14樓之3不動產使用權資產(2).事實發生日:113/8/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共約558.41坪(含公共設施) (2)租賃期間1年(自民國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3)每月租金計新台幣176,000元(未稅);年租金計新台幣2,112,000元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095,138元 (5)押金:新台幣26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交易相對人: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3)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4)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租賃期間:1年(自民國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公司總務部門辦理(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使用(1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1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1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8日(1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8月8日(1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1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1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