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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3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19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377號(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案。(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2)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案。(3)初次上市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現金增資優先認股之權利案。(4)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7)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8)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9)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2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9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期間自113年11月2日起至113年11月12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13年11月12日16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為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377號(本公司財務部),電話為02-8684-5332。(2)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3年12月4日至113年12月16日止。(3)受限重大訊息公告固定格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東臨時會議程順序如下:一、報告事項二、選舉事項三、討論事項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