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張瑞益】2014.8.21
主力是指台股中掌握較雄厚資金的投資人,一般而言,市場界定主力以至少握有5,000萬元以上資金為門檻。主力除了握有資金之外,操作方式是鎖定一些足以影響股價的中小型股,在掌握籌碼面或消息面之後,進而拉抬股價;股本過大、主力無法主導股價漲跌的中大型股,不會是主力鎖定標的
至於金主則是手上有握有大筆資金的人,將資金以高利率借給市場資金不足的主力、作手等,並且質押主力或作手手上股票為擔保品,屬股市地下金融,俗稱墊丙,一般也稱為丙種金主。
合法證券商,分為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經紀商稱為甲種經紀人,自營商稱為乙種經紀人。證券市場除上述兩種證券商以外,私下墊股墊款營業以賺取高額利息的,稱為「丙種經紀」。丙種金主也會依股票的狀況,決定借不借錢給投資者,如要買股票是極度投機,可能不出借資金。